|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JXJPSD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乐平市饶河(名口河段)整治工程(第二次)延期开标现做如下说明: 1、原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9:**分,现变更为****年**月**日上午9:**,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前。由于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进行了变更,投标人按原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第一次时间】****年**月**日上午9:**分、【第二次时间】****年**月**日上午9:**分)开具的电子保函和按变更后(****年**月**日**:**)开具的电子保函,均视为符合要求;2、原招标公告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现变更为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其他事项不变。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