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综合评估法(州级)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因巴东县水利局机构改革人员变动无法派遣业主评委,现对巴东县麻沙坪村山洪沟治理工程(一期)(ESBD-******SZ-********1)招标文件中“第2章 投标人须知”第6.1.1项“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专家6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除招标人代表外,其它专家从恩施州评标专家总库水利子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现更正为:第6.1.1项“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专家7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除招标人代表外,其它专家从恩施州评标专家总库水利子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产生。” 本次澄清说明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原招标文件中开标时间不变。 本次答疑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
招标人:巴东县水利局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