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越西县书古镇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设计施工EPC 澄清说明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中“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且各成员单位只能承担自身资质范围内的相应工作,(2)本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单位总数不能超过 2家,其中设计单位总数不能超过 1 家;施工单位总数不能超过 1 家,且牵头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 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调整为:“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且各成员单位只能承担自身资质范围内的相应工作,(2)本次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单位总数不能超过 2家,其中设计单位总数不能超过 1 家;施工单位总数不能超过 1家,且牵头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在制作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名称应填写联合体牵头人名称。如未按要求进行投标,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原招标文件中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变。
招标人:越西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招标代理公司:四川中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