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JSLC(CGZB)-****-**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英吉沙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木业产品加工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结果更正 | 山东海声音科教仪器有限公司 | 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后,有投诉质疑经核查英吉沙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木业产品加工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中标公司山东海声音科教仪器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制造商山西华兴科软有限公司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山西华兴科软有限公司为“小型 企业”。根据山西华兴科软有限公司纳税证明和职工社保缴 费证明以及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认定该公司为中型企 业。中标单位所提供的生产厂家山西华兴科软有限公司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内容,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最终处理决定:英吉沙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木业产品加工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标项1)按废标处理,择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结果更正 | 山东海声音科教仪器有限公司 | 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后,有投诉质疑经核查英吉沙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木业产品加工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中标公司山东海声音科教仪器有限公司所提供的制造商山西华兴科软有限公司 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山西华兴科软有限公司为“小型 企业”。根据山西华兴科软有限公司纳税证明和职工社保缴 费证明以及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认定该公司为中型企 业。中标单位所提供的生产厂家山西华兴科软有限公司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内容,违反《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第二十条的规定,最终处理决定:英吉沙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木业产品加工技术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标项1)按废标处理,择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英吉沙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英吉沙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工业园区诚祥路**4号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茹
电 话: **********6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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