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英德市****年度连江采区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第二次)修改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盛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英德市水利局委托,对英德市****年度连江采区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针对招标文件作出以下修改: 1、对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的“1.**踏勘”条款内容修改如下: | 1.** | 踏勘 | 1.因本项目河砂开采地点和范围较为复杂,各潜在投标人请安排进行现场踏勘,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电话:****-******7)并携带《现场踏勘证明书》及其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及原件进行现场核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及备注)。《现场踏勘证明书》扫描件需放在投标文件中。【注意事项详见“投标须知”1.**】2.踏勘签到时间:**** 年5月**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上午9:**-**:**,下午**:**-**:**,周末和法定假日除外),请潜在投标人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现场踏勘。3.请潜在投标人前往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锦绣路1号万邦国际商贸中心2号楼**层**号)进行签到。签到后由投标人自行前往项目地进行踏勘。 | 2、对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附件1-招投标日程安排,修改如下: | 项目名称 | 英德市****年度连江采区河砂开采权出让项目(第二次) | 工程编号 | GC************5 | |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 ****年 5 月 ** 日** 时 **分 |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 ****年 6月 ** 日 ** 时**分 | |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 ****年 5 月 ** 日** 时 **分 |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 ****年 6 月 **日 ** 时**分 | | 保证金到帐开始时间 | ****年 5 月 ** 日** 时 **分 |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 ****年 6月 ** 日 ** 时**分 | |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年 5 月**日** 时**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年 6月 ** 日 ** 时**分 | | 开标时间 | ****年 6月 ** 日 ** 时**分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 | 评标时间 | ****年 6月 ** 日 ** 时**分 | 评标地点 | 英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 1 室 | 3、其他内容不变。若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本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作同步修改,未涉及上述内容的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英德市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盛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年 6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