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犍为经开区马边飞地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及生态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厂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中:1、设计单位人员:(3)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建筑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市政建筑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加1分,本项最高得2.5分。更正为“1、设计单位人员:(3)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或建筑类专业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市政或建筑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5分;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加1分,本项最高得2.5分”。2、施工单位人员:(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给排水类中级职称得1分,具有市政给排水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5分;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加1分。本项最高得2.5分。更正为“2、施工单位人员:(2)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给排水类中级职称得1.5分,具有市政给排水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5分,本项最高得2.5分”。 2、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3、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乐山犍边马为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6 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