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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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平公资建******2号】平顶山市石龙区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项目编号:KWDZB-****-** 2、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余热利用集中供热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3、首次公告时间及发布媒介:****年5月**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上发布。 4、原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6月**日9时**分 二、变更内容: 1、更正事项: 招标文件 2、原文件获取时间:****年 5 月 ** 日至****年 6 月 **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现变更为文件获取时间:****年 5 月 ** 日至****年 7 月 3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原开标时间:****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现开标时间变更为:****年 7 月 4 日9时**分(北京时间) 4、“招标文件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工作要求”增加以下内容: 1. 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 1.1 本工程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的任何内容与适用的规范、标准和规程之间出现矛盾, 承包人应要求发包人予以澄清,除发包人有特别指示外,承包人应按照最严格的标准执行。 1.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材料、施工工艺和本工程都应依照本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执行。若适用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是在基准日后颁布的,且相应标准发生变更并成为合同文件中最严格的标准。 2.验收规范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验收规范、标准图集、图纸设计等。 3. 主要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本工程执行国家现行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5、更正日期:****年6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相应内容同时按照此变更做出调整。 1.监督人:平顶山市石龙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0N****9M 地址: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路8号 2.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顶山市龙康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5 地 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中鸿路**号
代理机构:河南科维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5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祥云路市政大厦西侧中房集团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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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