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企业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泰宁县环大金湖生态修复项目 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现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1的泰宁县环大金湖生态修复项目招标文件及有关事项作以下补充通知: 一、本项目招标最高控制价已修改,最高控制价:********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元(含暂列金******元,暂估价******元及其他项/元);最高招标控制价已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二、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类似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将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泰宁县梅口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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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