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原“本招标项目西藏“智慧市场监管”(一期)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发改产业【****】**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食品智慧监管部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现更正为“本招标项目西藏“智慧市场监管”(一期)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藏发改产业【****】**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食品智慧监管部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 第一章招标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项:原“投标人需提供****年以来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和纳税证明材料”现更正为“投标人需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