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兴山县龙池村地面光伏发电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5.**元(肆佰柒拾贰万肆仟零叁拾伍元陆角叁分)。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以本次澄清修改发布的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本次答疑澄清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标人:兴山县古夫镇人民政府 地 址:兴山古夫镇夫子社区 联系人:吴开颜 电 话:**********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锦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兴山县发改局附属楼3楼 联系人:黄延芝 电 话:**********0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