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6月**日 9:**,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水利施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屏南县大中型水库“润泽库区、造福移民”工程 补充通知3 致各投标人: 1、该项目联合体报名不了已修正。 2、投标函附录中: 5 逾期完工违约金限额 **.5 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期至****-6-** **:**。 注: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屏南县双溪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