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4,**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越秀城投星汇城二期工程总承包项目于****年6月6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3.2项“建安工程费: 按照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预算为计算依据,按照每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计量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付至累计完成工程量的 **%,如累计完成工程量超过施工图预算,则按照施工图预算价的 **%支付。完成结算初审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承包人提交符合发包人要求的资料后,并完成结算终审审定后支付至结算价的 **%。缺陷责任期满两年,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0%。”变更为“本项目建安工程费的支付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澄清作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本次变更为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各相关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