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JSZC-******-JZCG-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南京市中小学图书带量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二)商务要求中1.报价要求”:(1)本项目报价均采用综合报价模式(包括图书、RF芯片、加工、配送、现场采购服务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的费用,税金)。(2)本项目报价为投标折扣,投标折扣指“图书实际成交价格与公开发行价格的百分比”。
现变更为:
(1)本项目报价均采用综合报价模式(包括图书、RF芯片、加工、配送、现场采购服务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一定范围内的风险的费用,税金)。
(2)本项目投标系统中报价为投标下浮比例(即优惠率)。
(3)投标下浮比例(即优惠率)=1-投标折扣,投标折扣指“图书实际成交价格与公开发行价格的百分比”。
2、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中“三、评标标准1.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指“图书实际成交价格与公开发行价格的百分比”)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折扣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折扣)×**(小数点保留两位)
如投标人 A、B、C 的投标折扣分别为**%、**%、**%,投标人A所投 **%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 A 的投标报价得分为** 分,投标人 B 的投标报价得分为 **.**分;投标人C的投标报价得分为 ** 分。
现变更为:
投标时报投标下浮比例(即优惠率),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本项目评标基准价为:(1-投标下浮比例)的最低值。
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1-投标下浮比例。
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小数点保留两位)。
投标下浮比例(即优惠率)=1-投标折扣,投标折扣指“图书实际成交价格与公开发行价格的百分比”。
即:采购项目最终结算价=实际送货数量×发行价格×(1-投标下浮比例)。
如投标人 A、B、C 的投标下浮比例(即优惠率)分别为**%、**%、**%,投标人C所投**%的(1-**%)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C的投标报价得分为**分,投标人B所投**%的(1-**%)的投标报价得分为**.**分;投标 人A所投**%的(1-**%)的投标报价得分为**.**分。
3、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为:投标折扣率(图书实际成交价格与公开发行价格的百分比)
现变更为:
投标时报投标下浮比例(即优惠率),投标下浮比例=1-投标折扣(投标折扣为图书实际成交价格与公开发行价格的百分比)
4、 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现变更为:****年6月**日**时**分(北京时间),请供应商下载最新招标文件,注意投标截止时间。
更正日期:
以更正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马府街**号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5号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5-********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