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8,**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远安县泉水冲片区排水防涝基础设施改造工程(二期)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肆佰伍拾肆万捌仟柒佰柒拾玖元壹角壹分(小写:******9.**元)。投标人请在“工程建设-招标控制价文件领取”环节自行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年6月**日上午**时**分延期至****年6月**日上午**时**分。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