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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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4,**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年垫江县高安镇东桥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 补遗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年垫江县高安镇东桥村蔬菜大棚建设项目”作出如下补遗通知: 1.本工程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修改为:******5.**元(大写:伍佰玖拾柒万肆仟玖佰柒拾伍元陆角玖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修改为:******.**元;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本工程招标将设置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与招标文件一起发布,投标人的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工程于****年6月5日随招标公告一起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作废,以本次补遗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调整为人民币******元整。 其中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守信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红名单)中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应缴纳金额的**%,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对符合工信部联企业〔****〕**0号文规定的建筑业行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注:本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补遗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垫江县高安镇东桥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顶轶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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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