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3,**4.**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乐昌市内涝治理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已于****年6月4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发布招标公告,现对乐昌市内涝治理项目(一期)监理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进行补充更正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页“8.2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肆佰壹拾伍万陆仟叁佰零肆元壹角整(?******4.**元),待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公布;监理服务费投标取费费率为1.**2%。” 现修改为: 8.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捌拾捌万叁仟零捌拾肆元贰角叁分(?******4.**元);监理服务费投标取费费率为1.**2%。
二、原招标文件第**页“9.2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取费费率=投标总价÷建安工程费暂定价×**0%,并保留3位小数。 本项目的建安工程费暂定价为人民币****4.**万元,待建安工程招标控制价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天前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公布。” 现修改为: 9.2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投标取费费率=投标总价÷建安工程费暂定价×**0%,并保留3位小数。 本项目的建安工程费暂定价为人民币****6.******万元。 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资料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盖章):乐昌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