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JSZF[GK]******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春县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对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二、“技术和服务要求”做如下修改:
采购包1
(一)、品目号1-4 个人护具 “防火头盔”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中的“**.★每顶头盔有****万质量保险,提供保单复印件。”修改为“**.每顶头盔有****万质量保险,提供保单复印件。”
(二)、品目号1-4 个人护具 “头灯”的主要技术参数修改为如下:
1.符合:GB/T ****.1-****GB/T****.4-****、GB****4-****消防员照明灯具国家标准要求
2.产品由外壳、灯圈、透明件、锂电池、电路板等组成;外壳材质为****铝合金,透明件材质为钢化玻璃
3.功率3W,电压1.9AH,强光放电时间4小时。采用Type-C充电设计
4.▲照度强光平均值大于等于****LX
5.耐电压性能性能:灯具应能耐受频率为** Hz±0.5 Hz,交流电压为**0 v±** v
6.▲防爆等级:Ex ib lIC T4 Gb;Ex ib lIIC T**0℃ Db
7.灯具的充电器应采用插头与交直流转换器分离式结构,灯具或充电器应设置充、放电保护电路。
8.▲温度/℃**±2持续时间/2h试验后,灯具应能正常进行开、关和强弱光切换。
9.在常温环境下,灯具带电端子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
标注有“▲”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检验报告复印件予以佐证,无法佐证或检验报告未体现做负偏离处理。
二、采购包1技术评分项 技术和服务要求响应情况评审内容中的“标注“▲”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共**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3分;一般技术指标(共**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分,扣完为止。”修改为“标注“▲”符号的重要技术参数(共**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3分;一般技术指标(共**项)每负偏离一项扣0.**分,扣完为止。”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春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下州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
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