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市城区环卫一体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删除原采购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中一、投标函: 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二)原采购文件: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6月**日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6月**日 **:** 现修改为: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年6月**日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6月**日 **:**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