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年6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古田县新丰河景观夜景提升工程(重新招标) 补充通知(3) 各投标人: 现就古田县新丰河景观夜景提升工程(重新招标)(招标编号:E******************2),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事宜做出澄清如下: 1、本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均以本补充通知(3)上传的附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自行免费下载,并采用本补充通知(3)附件中上传的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造成的任何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统一修改为****年**月**日9:**分(北京时间)。 本补充通知(3)内容若于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3)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古田县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福建华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年6月7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