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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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计算机辅助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蓬安县农旅融合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补遗书**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作如下变更: 一、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审因素中: 1、“2、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道路与桥梁专业正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变更为“2、道路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道桥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变更为“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给排水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3、“6、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建筑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变更为“6、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专业资格得1分,同时具有电气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加1分,本项最高得2分。”;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变更为:****年7月1日**:**时。 三、招标文件中以上变更内容已同步更新且已上传,并以本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其余不变。
蓬安相如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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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