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评标标准:商务部分3.2条 | 1、供应商获得过地级市或以上政府或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授牌为网络安全应急技术支撑单位的得5分。备注:提供授牌红头文件(或相关通知(或公告)等)及所授扁牌作为佐证,未提供佐证材料不得分(授牌需在有效期内)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供应商或所属总公司及旗下的机构,在贵州省组建国家应急通信一类保障队伍的得5分,在贵州省组建国家应急通信二类保障队伍的得2分,其他情况的不得分。备注:提供工信部发文、供应商内部发文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删除该条款 |
| 2 | 评标标准:投标报价分值 | 报价分:**分;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及符合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扣除说明:详见价格扣除政策 | 报价分:**分;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及符合性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 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报价扣除说明:详见价格扣除政策 |
| 3 | 评审因素分值 | 报价分(**分)、技术分(**分)、商务分(**分) | 报价分(**分)、技术分(**分)、商务分(**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