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0,**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HLDJF_DXF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现对修水县南圳综合医院旁市政道路工程招标及资审文件澄清修改如下:(一)招标文件中第一章专用要约条款/第1.4.5项/计划工期:计划工期:**0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计划开工日期:****年6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现修改为计划工期:**0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计划开工日期:****年6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二)资格审查文件中第一项投标资格审查须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现修改为****年**月**日。招标、资审文件与本次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次澄清说明为准。 其他不变。特此说明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