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交警电子抓拍测速等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因质疑成立,取消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成交资格,依据采购人意见,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绵阳市科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更正为:绵阳市科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3,**8.**元,更正为:1,**5,**0.**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4。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武县公安局
地址:平武县龙安镇平安街3号
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平武县龙安镇冀安西路**号
联系方式:****-******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静梅
电话:**********5
平武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