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5.4.2评分标准详细描述中原:“缺陷是指:内容过于简略、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凭空编造、逻辑漏洞、以及不可能实现的夸大情形的任意一种情形”更正为:“缺陷是指:①项目名称、实施地点、时间、涉及的规范、标准与本项目要求不一致;②套用其他项目方案、内容阐述与项目情况不符、存在与本项目无关的内容描述或过于简略等。”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长安中路**5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同运口**1号1幢**层9号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8-********
四川玄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