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yichangFJSZSGZHPG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柏临河生态廊道(入江口-双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答疑澄清,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商务标评审因素-企业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以来承担过(在建或已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园林绿化施工业绩,提供1个时得1.3分、提供2个时得2.6 分、提供3个时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未完成工程以施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已完成工程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投标人承接的业绩为总承包项目(工程总承包、EPC、PPP 等)为联合体中标,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用以证明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标后实际承担的施工工作能满足上述业绩要求;上传的以上证明材料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的,可上传工程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采信。) 二、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6月**日**时**分。 三、本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以本次答疑时发放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文件为准。
招 标 人:宜昌城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东艳路**号 联 系 人:张标 联系电话:****-******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浩华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发展大道**号 联 系 人:古童 联系电话:**********8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