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社会福利院购置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设备)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社会福利院购置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对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进行修改,详见采购文件。
2、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由****年6月6日9时**分(北京时间)更正为****年6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文件。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评审,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3 号)文件的规定,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的按要求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供应商务必保证电子响应备份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8-****),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民政事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南广路**号
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诺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宝地铂金大厦**-**2
联系方式:****-******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先生
电话:****-******8
辽宁诺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