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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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州天河城购物中心外立面改造设计项目 招标澄清答疑 各投标人: 现将广州天河城购物中心外立面改造设计项目招标澄清答疑如下: 1、投标前附表中的投标内容参照第六章投标内容及格式,参照格式文本未见目录包含的合同条款响应表及技术偏离表。 答:前附表已明确本项目不允许合同条款及技术偏差,投标人无需提交合同条款响应表及技术偏离表,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删除目录的上述相关内容。 2、投标人声明及投标人投入主要人员基本要求表是否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 答:是,可以编制在商务部分文件。 3、招标文件中未具体明确技术文件的文件格式与文件大小要求,能否具体给出格式要求与文件大小要求? 答:文件格式与大小按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系统上传要求。 4、附件中未含天河城现状立面以及剖面的CAD图纸,能否提供相关CAD图纸? 答:本项目无CAD图纸,仅有扫描版PDF格式。投标人需自行将图纸转为CAD图纸。 5、设计范围内未明确规定的范围,如东西南面广场相邻的景观区域,是否明确后续改造不含且不动该范围? 答:设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广州天河城购物中心外立面及景观设计区域、外立面及退台情况”。 6、对于商场内临近边缘平台的商业业态是否允许调整? 答:暂定不调整。 7、合同条款部分1.4设计范围注:1.上表所列建筑面积仅供乙方作为设计范围参考,实际设计范围应包括各区域所有面积且含退台及建筑构筑物。 可否改为1.上表所列建筑面积仅供设计方作为设计范围参考,实际设计范围应包括外立面所有面积含退台及建筑构筑物。 答:合同不作调整。 8、合同条款部分建议在1.5.5条中补充赔偿上限,例如:累计赔偿额合计不超过本合同设计费暂定总价。 答:合同不作调整,1.5.9条中有要求乙方购买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保险标的应涵盖乙方设计疏忽造成的损失。 9、合同条款部分建议在4.3条中增加最长支付期限,例如(参考,可具体修改):自施工图设计阶段最终成果文件经甲方签收之日后1年内尚未进行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尚未通过的,1年期满7日内,甲方应付清乙方全部设计费。 本合同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但全部或部分已使用的,视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自甲方全部或部分使用之日起7天内向乙方付清全部设计费。 答:合同不作调整。 **、合同条款部分4.6条重大调整、根本性修改。无具体标准,或有争议,建议针对可能发生的返工修改或变更情形予以补充。 答:合同不作调整。 **、合同条款部分6.1条甲乙方逾期违约金比较,建议对等约定。 答:合同不作调整。 **、合同条款部分6.6.1该条款不合理,合同终止后,甲方是否“同意使用”非我方可了解的情况。既然已提交且经甲方书面确认,就应当支付相应设计费,建议予以调整。 答:合同不作调整。该条款是基于合同6.6条所指的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解除或终止。 本澄清答疑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广东粤海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6月4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