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SLSDGCJPSZDJ****[SL]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黔江区细沙河五里马喇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答疑补疑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黔江区细沙河五里马喇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招标编号:**********************1)(以下简称“招标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确或需更改、更正等相关问题进行解释,以答疑补遗通知形式告知你们。本答疑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答疑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质疑一:大重庆水利项目都改成综合标了,为什么你们不改? 回复: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符合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二:该项目经发改委审批以经评审的最低价投标法作为该项目合法评审的唯一方式,为什么要同步设置技术方案且作为评审的方式之一?是否存在恶意设置门槛且作为谋取私利手段的嫌疑?如果名正言顺就应该取消技术方案评审这种惯用伎俩,请正面回复,不要又回复和本项目无关的话题来搪塞大众。 回复:本项目评标办法中的技术方案评审为符合性评审,按照《重庆市水利水电工程 施工标准招标文件 (全流程电子招标****年版)》编写,符合相关规定,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三:请问黔江区诸佛江鹅池新华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黔江区细沙河五里马喇重点河段综合治理工程(二标段)隶属同一个业主并同期招标的项目,为什么两个标段的招标单价不一致且悬殊过大?是否存在潜在设置或变相引导的投标人嫌疑? 回复:两个工程所在地点不同,无可比性,请按招标限价执行。 注:本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次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应随时关注相应网站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无论投标人关注或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一律全部知晓。 特此通知! 招标人: 重庆市黔江区水利工程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 重庆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年6月4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