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0,**0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 开标时间 |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建省南平市第九中学高中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答疑(一) 致各投标人: 关于“福建省南平市第九中学高中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一、删除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2.7条-第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咨询的单位①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 二、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第2.2.6条
修改为:
三、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统一修改为:投标截止前一个工作日**时**分前。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内容作为福建省南平市第九中学高中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编号:E******************1)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省南平市第九中学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坤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6月4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