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1,**7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资中县银山镇省级百强中心镇建设项目(一期) 补遗书**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1履约担保”中:投标最高限价 ******7.**元。 修改为如下内容:投标最高限价 ******2.**元 二、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有变更,请以本次补遗上传的为准。 三、现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4.1 付款周期”中: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经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度评审,实际完成合格工程量产值达合同价的**%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完成工程量**0%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工程审计决算后,支付至审计部门出具审计报告确认的审定金额的**%;剩余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全额无息退还。 修改为如下内容: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根据资中县财政局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规定和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四、本项目施工工期由“**0日历天”调整为“**0日历天” 五、投标文件递交和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年6月**日**时**分。 六、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资中县银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内江融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6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