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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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公路勘察(双信封)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G**1鹤峰县清湖至燕子段前期工作第1次答疑 各潜在投标人: G**1鹤峰县清湖至燕子段前期工作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一、原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条,技术建议书的评分因素: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5分, 1、看法及建议全面、可行,能很好满足项目要求,得5分; 2、看法及建议基本全面、可行,能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 3 分; 3、看法及建议不够全面、可行,不能满足项目要求,得 1分。 4、未提供不得分。 现修改为: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5分: 中标后提出对前一阶段工作技术结论及技术方案的不同看法及建议的承诺,得5分,未提供承诺不得分。(承诺格式自拟)
二、本项目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年6月**日**时**分,现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6月**日**时**分。
请各投标人按更正公告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其余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鹤峰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公司:湖北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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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