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保函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F_JXF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资溪面包食品产业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EPC总承包项目监理招标答疑澄清 (**)各潜在投标单位:资溪面包食品产业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EPC总承包项目监理招标于****年4月** 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资溪面包食品产业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四期EPC总承包项目监理招标作如下澄清:1、招标文件第**页中“3、投标报价:招标人提出的合理要约价格为**3.**元。”,此处为笔误,修改为“3、投标报价:招标人提出的合理要约价格为**3.**万元。”2、招标文件其余部分保持不变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澄清,因系统文件模板在挂网期间发生变更,如其它有不一致地方以原文件为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