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6.5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现对“旌北**#、**#地块(德阳北站TOD 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监理 / 标段” 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作如下补遗:一、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前附表2.2.1中原内容“监理大纲部分: ** 分”变更为“监理大纲部分: ** 分”;原内容“其他评分因素: 3 分”变更为“其他评分因素:0 分”。二、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监理大纲评分标准中“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方案”、“施工阶段进度控制方案”、“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方案”三项分值分别由原来的5分更改为6分;“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方案”、“施工阶段进度控制方案”、“施工阶段造价控制方案” 三项评分标准分别更改为:优得4-6分,良得3-4分,差得2-3分,无得0分。三、删除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中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所有内容。四、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五、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改为:****年6月 **日9时**分。 其余时间相应顺延。特此通知招标人:德阳旌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天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年6月3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