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平公资建******9号】平顶山市卫东区吴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变更公告(一标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平公资建******9号;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吴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6月3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4、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6月**日9时**分。 5、现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不变。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2.原招标信息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 一标段:5、9、**、**、**、**、**-**号楼工程总承包EPC 3.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 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次投标中标后,将及时、足额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现金); 变更为: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 一标段:5、9、**、**、**、**、**-**号楼工程总承包EPC,包括2栋**F(不高于**0米)、1栋**层(不高于**0米)、8栋7F、****万元以下人防工程 3.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标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日内到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农民工工资保和社会保障局按中标价的2%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转账或电汇证金或保函)。一旦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可由人社部门从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以划支。 新增:注:若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更正日期:****年6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时,以本次更正公告为准,其它内容不变,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2、各投标人可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5 四、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5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8楼
****年6月3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