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农业农村局东明县****年棉花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更正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SDGP********************2 |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东明县****年棉花绿色高质高效创建项目 | ||||
| 3.首次公告日期: | ****-**-** **:** | ||||
| 二、更正信息: | |||||
| 1.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2.更正内容: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页第五、六包评分细则中“植保无人机配备: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植保无人机数量在满足采购要求(6架)的前提下,每多提供1架得2分,最多得**分。注:投标人需将植保无人机购机发票原件(如投标人为合作社,无人机发票购买方可为合作社成员,但需要提供合作社成员名册、带机入社证明)扫描件及相应数量的驾驶员的无人机操作员证、农机手培训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附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现更正为“植保无人机配备: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植保无人机数量在满足采购要求(6架)的前提下,每多提供1架得2分,最多得**分。注:投标人需将植保无人机购机发票原件(如投标人为合作社,无人机发票购买方可为合作社成员,但需要提供合作社成员名册、带机入社证明)扫描件及相应数量的驾驶员的无人机操作员证原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附于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其他内容不变。 | ||||
| 2.更正日期: | ****-**-** **:**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名称: | 东明县农业农村局 | 地址: | 菏泽市东明县G**6福源小区 | ||
| 联系方式: | **********9 | ||||
| 2.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晟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菏泽市中华路永泰大厦****室 | ||
| 联系方式: | **********6 | ||||
| 3.项目联系人: | 李佳隽 | 联系方式: | **********6 |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