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JH**-******-****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对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进行修改,详见新的采购文件。
除上述内容外,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解密时间为**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太和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址: 锦州市
联系方式: ****-******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五金机电城**-**
联系方式: ****-******6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6
五、附件( 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无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