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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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编号:ESXF-******SZ-********1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湖北省咸丰县后家河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湖北省咸丰县后家河水库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根据《湖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鄂水利规〔****〕2号)第二十七条“……。为工程招标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与相应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但招标人将发包前已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纳入招标文件并对外公开的除外)。”的规定,将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修改为“(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招标人公开发包前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勘察设计文件的,发包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勘察设计编制单位可以参与本标段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栏填写“施工工程投标报价取费系数”。 3、将招标文件第四章专用合同条款4.8.1中的“《黄冈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的通知(黄人社发〔****〕**号)”修改为“《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号)”。 本次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招 标 人:咸丰县国有资本运营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傲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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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