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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公资建2024229号】平顶山市卫东区吴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一标段-招标文件

发布日期: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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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平顶山市卫东区吴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平公资建******9号】


招标人: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三、授权委托书---------------------------------------------------- **

四、投标保证金---------------------------------------------------- **

五、投标人相关资料------------------------------------------------ **

六、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

七、廉政承诺书---------------------------------------------------- **

八、施工工作方案(自行编写)-------------------------------------- **

九、设计工作方案(自行编写)-------------------------------------- **

十、联合体协议书 (如是)----------------------------------------- **

十一、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平公资建******9号】平顶山市卫东区吴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招标公告(一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顶山市卫东区吴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项目代码:****-******-**-**-******)已由 相关部门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资金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顶山市卫东区吴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2.2项目编号:平公资建******9号

2.3预算金额:约****0 万元

2.4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一标段总建筑面积******.**㎡,二标段总建筑面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栋**F、4栋**层、3栋**F、9栋7F,及临街配套商业;位于住宅楼底部1-2层的配套公建;电梯、变压器、变配电设备、热力设备等设备购置,以及景观绿化、道路及硬化、大门及围墙、给排水、电力、燃气、弱电、消防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5招标范围:包括本标段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与其相关的配合服务,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后期养护及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六个标段:

一标段:5、9、**、**、**、**、**-**号楼工程总承包EPC

2.7工期:**个月(含设计周期**日历天)

2.8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或最新标准规范,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及设计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版);

3.2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设计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提供本单位****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2.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本单位****年1月1日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3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3.4依据财库[****]**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指南:进入网站首页注册登录→点击高级搜索→打开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选择“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单位全称分别进行查询,选择“行贿罪”,在“当事人”一栏输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进行查询;

3.6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投标文件中应附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成员方之间的分工;

②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④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网上下载文件即可,投标保证金等费用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办理,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其余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年6月4日至****年6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

4.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4.3方式:潜在投标人需凭CA数字证书通过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投标人登录”入口进入交易系统进行招标文件下载。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

链接地址: ******

办理CA证书: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截止时间:****年6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6、开标时间及地点 :

6.1时间:****年6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

6.2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上发布。

8、其他补充事宜

1、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全面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供应商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供应商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

2、投标人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在线质疑(异议)、投诉内容。

3、“该公告已同步至“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4、监督单位:平顶山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F********0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5-******6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8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5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冬青街**号盛鼎建筑科技产业园8楼

发布人: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年6月3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采购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2.本项目供应商不用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4.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4.1供应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平顶山投标文件制作系统”,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4.2供应商须将采购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4.3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采购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5.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5.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招标人:平顶山市天浩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8

1.1.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5

1.1.4

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

平顶山市卫东区吴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EPC工程总承包、监理及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一标段:5、9、**、**、**、**、**-**号楼工程总承包EPC

1.1.5

建设地点

平顶山市卫东区

1.2.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政府专项债券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包括本标段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与其相关的配合服务,以及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后期养护及及缺陷责任期等阶段的所有施工工作;

1.3.2

计划工期

**个月(含设计周期**日历天)

1.3.3

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或最新标准规范,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及设计审批;

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公告相关要求。

1.9.1

踏勘

■不组织,自行踏勘

1.**.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之日**日前

1.**.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之日**日前

1.**

偏离

■不允许下列重大偏离:

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后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应认定为无效标(即废标):

1.电子投标文件没有加盖投标企业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或签名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拒绝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人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5.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质量等级达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等级;

6.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7.投标文件附加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8.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欺诈、威胁、以行贿手段或其他弄虚作假方式谋取中标、采取可能影响评标公正性的不正当手段的;

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但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文件时不一致的;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投标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和其他有效正式函件等。

发布形式: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在解释顺序方面优先于该类文件之前的文件。当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或补充文件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为准。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日前

通过《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提出

2.2.2

投标截止时间

****年6月**日**时**分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自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变更等在《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系统内发布起,即默认为投标人收到,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3.2.4

招标控制费率

1.工程费的招标控制费率为:经评审后最终工程结算价的**%(含税)

2.设计费的招标控制费率为:经评审后最终工程结算价的0.**%(含税)

超过以上控制价的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

小写:******元;大写:捌拾万元整

2、保证金递交的截止时间:****年6月**日**时**分前;

3、递交形式:转账或者电子保函

3.1投标人打开http://**1.**6.**2.**6:****/ggzy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对应已参与投标项目依次点击“参与投标”→“费用缴纳指南”→“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平顶山银行虚拟子账户缴纳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缴纳说明单生成的银行账户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查询确定费用到账,依次点击“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

3.4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5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人可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电子化交易系统(******)“电子保函申请”中自主选择承保机构办理电子保函业务。

4、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在本公告中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名、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和绑定等工作。并充分考虑人为操作和银行异地跨行转账到账的时间等因素,因投标人操作不当或银行到账时间等问题造成的无法报名、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无法投标等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少交保证金属无效缴纳。

(3)规定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日**点,节假日除外(超时到账视为未交保证金,取消报名资格)。

(4)废标项目重新采购时,必须按修改后的招标文件重新缴纳保证金,原缴纳保证金及时退还。

3.4.2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中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2.中标人或投标人要求修改、补充和撤销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或要求更换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的实质性内容;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2

近年财务状况

****、****、****年度(新成立公司不够三年的从成立时间算起)

3.5.5

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年1月1日以来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凡本招标文件明示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要求签字和盖章。

1、单位盖章:涉及到单位签章的地方,加盖CA锁中的电子公章。

2、签字:涉及到签字的地方,用电子印鉴或直接录入姓名或签名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签章:涉及到需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加盖 CA 锁中的电子法定代表人印章。

(除联合体协议外,其余文件由牵头人盖章或签字即可)

4.2.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2.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5.2

开标程序

1、开标时,投标人采用网上远程异地解密时,请用CA证书登录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进入本项目开标大厅点击解密来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每位投标人的解密时间从开标时间起**分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解密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2、如出现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情况,投标人应及时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说明。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按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如果是投标文件自身问题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该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解密。

(2)如果是电子化交易系统问题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将由技术人员进行排查处理。如短时间内问题无法解决的,将由采购人(代理机构)联系监督部门申请暂停开标,待问题解决后继续开标。

3、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操作,对开标结果进行公示。

4、投标人应保证在开标期间电话、电脑、网络等能够正常使用,投标人因停电、电脑病毒、网络堵塞等原因,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解密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到交易系统查看自己的投标报价。如对自己的报价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报价内容显示后**分钟内联系采购人(代理机构)进行质疑,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认可开标结果显示内容。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评标专家5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河南省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中标候选人1-3名。

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平顶山)》

7.4.1

履约担保

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价的**%;

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或银行保函;

履约担保的退还: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

8

分包

中标人不得将工程主体结构、关键部位及专用合同条款中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分包给第三人,可分包工程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其他分包工程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2)所选择的分包工程单位在取得招标人认可后方可分包。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9.1

1、投标人因参与投标活动而涉及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害、侵犯他人权益、仲裁或诉讼等,应当责任自负、费用自担,并应保证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于承担上述责任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招标人声明招标文件中附带的参考资料是以诚信的态度提供的,是招标人现有的和客观的信息。招标人不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任何理解、推论、判断、结论和决策进行负责。

3、潜在投标人自获得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之日起,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项目情况,认真分析获取的资料,对于漏项、缺项、错项、先后冲突的内容以及不清楚、不清晰的内容,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应积极主动向招标人提出问询和问题。在答疑环节和确定中标人之后,项目实施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而产生的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均不负责。

9.2

投标人应时刻关注发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变更、澄清、修改、答疑等,在发出之日起即视同投标人已收到该文件。

9.3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9.4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9.5

1、本次招标的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及计价格[****]**7号、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此费用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项。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原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书。

9.6

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前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在评标过程中,若招标文件中就同一内容,有表达不一致的情形的,且潜在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出异议和澄清的时间内未提出异议或其他澄清要求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方向理解。

9.7

(1)投标人必须承诺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投标文件,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投标文件提供内容均真实有效的承诺。

9.8

如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9.9

若开标时系统内的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与投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函附录中的内容为准。

**

电子招标投标

☑是;

具体要求: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平顶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

2.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加盖公章的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需与投标时提供的电子文件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3.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须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

招标人补充的共他内容

**.1

对中标人的

要求

(1) 本工程采取工程总承包方式,中标人即本工程的承包人;中标人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投标文件中拟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全部到位,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须在现场办公;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2) 施工用电发包人在项目道路红线以内提供用电接口,现场设立施工专用电表,中标人施工、生活电费按平顶山市供电公司与发包方结算的价格进行结算,该电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施工用水可按定额正常计取,该水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如使用市政自来水,中标人施工、生活用水按平顶山市自来水公司与发包方结算的价格进行结算,该电费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4) 中标人必须保证节假日、农忙季节不停工,由此所增加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5)为配合《施工许可证》的领取,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及备案的办理,派专人负责编制报安监、质监及施工许可申请的方案等资料,负责各种报建报验表格的填写及至相关单位签字盖章的工作。

(6) 工程竣工资料要求:中标人的工程档案资料必须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9号令)、《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号令)、《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0-****)、《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8-****)和《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3-****)执行,并满足招标人对档案资料管理的要求。中标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做好收集、汇总、整理工程档案工作。

**.2

施工质量评定标准

按国家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3

工期的确定

中标人的工期以合同工期为准。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本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招标人将采取的处罚措施详见合同条款。

**.4

施工机械设备、测量器具、检测工具

中标人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投入施工机械设备、测量器具、检测工具。要求配套齐全,性能优良,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机械化施工程度高,投入数量能够满足本项目工程进度的要求。

**.5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本次投标中标后,将及时、足额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现金);

**.6

安全、文明 施工

安全施工:不发生出现安全事故及重大安扬尘治理:按照《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的通知》(豫建设标〔****〕**号)要求,以及遵守平顶山市对扬尘治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7

特别说明

招标文件如果出现了参考品牌或规格型号,其目的是为了方便承包人直观和准确地把握相应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技术标准,不具有指定或唯一的意思表示,承包人应当参考所列品牌的材料和设备,采购相当于或高于所列品牌技术标准的材料和设备。

合同实质性要求

一、设计要求事项:

1、中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投报的设计期限完成方案完善和施工图设计,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纸数量满足工程管理需要。

2、中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应控制在发包人确定的设计限额内,由承包人按施工图设计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除非发句,男要求增加施工内容或捍京建设标准,工程造价不得突破设计限额。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二方企业对中标单位出的设计成果的经济性进行优化审查。

3、中标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方案成果后**日历天天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中标人交付设计资料成果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中标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4、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并在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二、施工要求事项:

1、工程质量应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2、中标人必须承担承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若发现中标人转包工程,即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伍。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

3、中标人应保证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4、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交叉施工等造成的工期延误,中标人不可以要求发包人顺延工期。

5、中标人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地材选用等方面的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6、中标人在涉及本工程的订货、运输、交货和施工、安装等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人身、设备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7、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及重要设备,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项目总监认可,购置的材料及重要设备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三、付款方式:

3.1设计进度款:方案设计完成且经发包方确认且出具文字性确认文件后,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并审图合格后付至已完项目设计费总额的**%;竣工验收后**天支付至已完项目设计费用的**0%;每次设计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设计费的同时提供等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设计费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设计单位;

3.2建安费进度款:按月申请付款,每月**日前,承包人报送上月**日至本月**日已完合格工程量,经监理人、发包人十五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后,支付本次已完合格工程造价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造价的**%,工程竣工结算完成支付至全部工程造价的**%,留3%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后一次性结清(不计利息)。

3.3每期工程进度款审减额在**%以内的(含**%),视为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每期工程进度款审减额在**%以上的,按“(审减比率-**%)×审减额÷**”计算,审减额超出**%部分的十分之一,由承包人承担此部分费用并直接支付给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

注:1、投标人应对上述“合同实质性要求”及“其他要求”中相关内容逐一作出承诺,承诺条件必须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若未按要求承诺的,评标委员会以实质上未响应招标人要求,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经核实,若投标人未如实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材料,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提请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企业名单,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若其为中标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已签订合同则取消合同。

3、招标人有权随时对中标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审查。招标人或相关监督单位、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发现投标人存在挂靠、借用资质等相关问题,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提请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企业名单,若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赔偿,并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已签订合同则取消合同。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1.5 费用承担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 投标预备会

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应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天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相关资料

(6)服务承诺

(7)廉政承诺书

(8)施工工作方案

(9)设计工作方案

(**)联合体协议(如是)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5 资格审查资料(本部分要求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要求的为准)

3.6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上传的电子版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条、第 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招标人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应使用本企业CA数字证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线上签到

5.2.1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投标人代表持本单位CA数字证书提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并在线签到。

(2)开标时间到,在线公布投标人、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名单。主持人(代理公司)根据保证金交纳情况来确定有效投标人,并退回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

(3)开标顺序:

①投标人解密: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进行加密,投标企业在开标前须自行检查数字证书有效性。在解密时间到达后,系统做出解密提示,请各投标人自行解密即可。开标解密时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电子开标系统原因除外)。

②目前无需招标人进行二次解密。

③唱标。查看唱标信息(系统不提供语音在线播放,该页面停留5分钟供投标人查看,如无异议视为同意)。招标人、监督人需要关注开标过程中,投标人随时在线提出的异议、问题沟通等信息,并做好及时回复;

④招标代理机构宣布开标结束,点击“开标结束”操作按钮(系统自动进行“招标文件导入”、“控制价文件导入”)。

⑤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等相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CA签字确认。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在线提出,招标人在线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参考《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号令)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在评标过程中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时,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由评标委员会界定是否存在竞争,当评标委员会认为仍然存在竞争时可以继续予以评审。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

7.3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4 履约担保(不适用)

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符合投标函格式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财务状况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信誉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项目经理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设计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质量标准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注:以上内容评审中,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对比有轻微变化,不影响评审或未对招标要求条件构成违反的视为细微偏差。不应视为不符合形式评审或响应性评审标准。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0分)

投标报价:**分

技术部分:**分

商务评分:**分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及投标报价差值计算公式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以招标控制价为参考值,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0%(含**%及**0%)范围之间的为有效投标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投标报价不在**%-**0%范围之内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数平均值的**%+招标控制价的**%。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都不在有效投标报价范围内,则招标控制价的**%为评标基准价。

2.2.3(1)

投标

报价

(**分)

设计报价

(**分)

投标人投报的设计费(包括设计及其他相关服务费用、图审费)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分;投标人投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间存在差值时,每出现正负一个百分点差值时扣0.5分,**分扣完为止,差值不足1个百分点时按比例计算扣分。

施工报价

(**分)

投标人投报的施工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分;投标人投报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之间存在差值时,每出现正负一个百分点差值时扣0.5分,扣完为止,差值不足1个百分点时按比例计算扣分。

2.2.3(2)技术

部分(满分**分)

设计方案(**分)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0-4分)

由评标委员会在0-4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4分;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0-3分)

由评标委员会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3分。

设计纸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0-3分)

由评标委员会在0-3分之间进行打分,满分3分;

施工

方案

(**分)

1.方案内容整性和编制水平(0-4分)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实施方案优劣在0-4分之间进行打分;

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0-4分)

各主要分部施工方法符合项目实际,须有详尽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先进、方法科学合理、可行,能指导具体施工并确保安全;

3.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0-4分)

施工项目有专门的质量技术管理班子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主要工序有针对性强的质量技术保证措施和手段,自控体系完整,能有效保证技术质量,达到承诺的质量标准;

4.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0-4分)

有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制度,且人员配备合理,制度健全,各道工序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性强,符合实际且满足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现场防火、社会治安安全措施得当;

5.工期保证措施

(0-4分)

施工工艺、施工方法、劳动力安排、技术等方面有保证工期的具体措施且措施可操作性强。符合本项目施工实际要求;

6.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

(0-4分)

针对本项目实际情况,应有现场文明施工计划,环境保护措施,且计划措施内容达到“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各项措施周全、具体、有效。有具体实现现场文明施工目标的承诺;

7.拟投入资源配备计划(0-4分)

1.机械: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采用先进机械设备且配置合理、先进,满足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进度需要;PC构件运输、安装设备满足施工要求;

2.劳动力: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3.主要物资计划:主要物资(含PC构件的供应需求)投入计划与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

8.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0-4分)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满足设计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应技术标准等规定,经济适用;

9.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0-4分)

根据施工现场实施信息化监控和数据处理系统布置;

**.风险管理措施

(0-4分)

根据风险防控管理措施,风险预控,风险控制要点定位,各阶段风险控制及应急措施。

1.以上项目实施方案评审项目,若存在缺项或不符合本项目评分要求的,该评审项目得0分。

2.各评分项目中不同划分档次的评审依据如下:

优:相关评分内容的描述详实,方案科学、合理、安全,考虑周全,措施到位,针对性强,完全能够满足招标人的需要的得4分;

良:相关评分内容的描述完整,方案基本科学、合理、安全,基本考虑周全措施基本到位,针对性较强,可以满足招标人的需要,但有个别细节需要进一步完善或提高的得2-3分;

一般:相关评分内容的描述基本完整,方案在科学、合理、安全性方面一般,基本考虑不周,措施不够到位,针对性不强,虽然能够基本满足招标人的需要,但有很多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甚至重新考虑的得1分。


2.2.3(3)

商务

部分

(**分)

企业实力

(0-**分)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年1月1日以来每承担过一项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建工程项目施工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时间、规模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设计单位自****年1月1日以来,每承担过一项建筑面积**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建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得2分,最多得4分。(时间、规模以合同签订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人员配置

(0-8分)

1、项目经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2分,不满足不得分;

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1分,不满足不得分;

3、项目管理团队成员配备齐全(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测量员、预算员、资料员)提供相关岗位/职业证书及社保证明的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及优惠

(0-2分)

由投标人作出相关承诺,保证足额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承诺等实质性承诺;

评标专家在0-2分之间酌情打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第2.1.2项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l)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

(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内容要求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关键字迹或无法辨认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7)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8)项目主要配备人员没有提供有效的执业证书的;

(9)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报价进行确认、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充的;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对同一标段递交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一标多投),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段报有两个(含两个)以上报价的;

(**)投标报价高出本标段招标控制价的;

(**)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

(**)超出招标文件规定及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

(**)投标文件中,承诺书未按要求制定装订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未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电子版的;

(**)不符合投标人须知要求的;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满分**0分 。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

3.4.2若通过初步评审或详细评审后的投标人有2家或2家以上时,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具有明显竞争性的则按优先排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示范文本)

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平顶山市卫东区吴寨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二期)。

2. 工程地点:。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4. 资金来源:。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6. 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年 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承包人不得因发包人的资金暂时不到位而擅自停工,若因擅自停工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各项损失由承包人全部承担。

三、质量标准

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或最新标准规范,并能够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及设计审批;

2.采购质量标准:满足项目需要,且符合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

3.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设计费总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2)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元);适用税率: %,税金为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

(5)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

(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

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

施工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通用合同条件;

(5)承包人建议书;

(6)价格清单;

(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发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传真: /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电话:

传真: /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

账号: /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设计人(联合体成员):(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件

通用条款参考GF-****-****合同格式,以甲乙双方最终签订为准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第1条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和解释

1.1.1 合同

1.1.1.** 其他合同文件:。

1.1.3 工程和设备

1.1.3.5 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

1.1.3.9 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

1.1.3.** 永久占地包括:。

1.1.3.** 临时占地包括:。

1.2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 。

1.4.2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1.4.3 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

1.4.4 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

1.6.2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

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 。

1.6.4 文件的照管

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

1.7 联络

1.7.2 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

发包人的送达地址:。

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

承包人的送达地址:。

1.** 知识产权

1.**.1 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

1.**.2 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

1.**.4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1.** 保密

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

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

1.** 责任限制

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1.**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

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 。

第2条 发包人

2.2 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的范围和期限:。

2.2.2 提供工作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

2.3 提供基础资料

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 。

2.5 支付合同价款

2.5.2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

2.5.3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期限、金额(或比例):。

2.7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3条 发包人的管理

3.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

发包人代表的职务:;

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

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 ;

发包人代表的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发包人代表的职责:。

3.2 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人员姓名:;

发包人人员职务:;

发包人人员职责:。

3.3 工程师

3.3.1 工程师名称:;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工程师权限:。

3.6 商定或确定

3.6.2 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

3.6.3 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提出异议的具体约定: 。

3.7 会议

3.7.1 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

3.7.2 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 。

第4条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

4.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

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

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4.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4.3.3 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

4.3.4 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4.3.5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4.4 承包人人员

4.4.1 人员安排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 。

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限:。

4.4.2 关键人员更换

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 。

4.4.3 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

4.5 分包

4.5.1 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4.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4.5.5 分包合同价款支付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4.6 联合体

4.6.2 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

4.7 承包人现场查勘

4.7.1 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 。

4.8 不可预见的困难

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

第5条 设计

5.2 承包人文件审查

5.2.1 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 按发包人要求。

5.2.2 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 按发包人要求,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设计人 承担。

5.2.3 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 按相关规定执行

5.3 培训

培训的时长为,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为。

5.4 竣工文件

5.4.1 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 。

5.4.3 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

5.5 操作和维修手册

5.5.3 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

第6条 材料、工程设备

6.1 实施方法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 。

6.2 材料和工程设备

6.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 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6.2.2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

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 。

6.2.3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 承担。

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

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

6.3 样品

6.3.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 。

6.4 质量检查

6.4.1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6.4.2 质量检查

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

6.4.3 隐蔽工程检查

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

6.5 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

6.5.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

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

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 。

第7条 施工

7.1 交通运输

7.1.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7.1.2 场外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 。

7.1.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

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

7.1.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7.2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2.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 。

7.2.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 。

7.3 现场合作

关于现场合作费用的特别约定:。

7.4 测量放线

7.4.1 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 。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

7.5 现场劳动用工

7.5.2 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 。

7.6 安全文明施工

7.6.1 安全生产要求

合同当事人对安全施工的要求:。

7.6.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7.9 临时性公用设施

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

7.** 现场安保

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

第8条 工期和进度

8.1 开始工作

8.1.1 开始准备工作:。

8.1.2 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 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 。

8.2 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的约定:。

8.3 项目实施计划

8.3.1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8.3.2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 。

8.4 项目进度计划

8.4.1 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

8.4.2 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

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

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 。

8.4.3 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

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 。

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 。

8.5 进度报告

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

8.7 工期延误

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或人民币金额为:、累计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的合同价格的: %或人民币金额为:。

8.7.3 行政审批迟延

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

8.7.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 。

8.8 工期提前

8.8.2 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

第9条 竣工试验

9.1 竣工试验的义务

9.1.3 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和顺序:。

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

第**条验收和工程接收

**.1 竣工验收

**.1.2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

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3工程的接收

**.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 。

**.3.2 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 。

**.3.3 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 。

**.3.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 。

**.4 接收证书

**.4.1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

**.5 竣工退场

**.5.1 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

**.5.3人员撤离

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内容:。

第**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

**.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按现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3 缺陷调查

**.3.4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 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 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 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7 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

第**条 竣工后试验

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

**.1 竣工后试验的程序

**.1.2 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协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 。

第**条 变更与调整

**.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2.2 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 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 日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2.3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 。

**.3 变更程序

**.3.3 变更估价

**.3.3.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 (1)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确定后,因发包方原因调整设计,面积变更时发生的设计变更;(2)不可预见的工程地质条件、自然条件;(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重大变化。(4)承包人根据施工实际需要提出的变更申请,须经发包人、监理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其它一律不予调整。

**.4 暂估价

**.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可以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承包人不得参与投标的暂估价项目范围:。

招投标程序及其他约定:。

**.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

**.5 暂列金额

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8.2 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

**.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

第**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 合同价格形式

(1)合同价格形式:采用可调承包价合同。设计费为最终结算建安费的 %,建筑工程费为最终结算建安费的 %(不可竞争性费用不参与优惠)

(2)合同价格中的税费: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调整,暂按9%计取,为不可竞争费。后期如有调整按实际交纳税率进行计算。

(3)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

①清单: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0-****);

②定额执行《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HA**-**-****)、《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HAA1-**-****)、《河南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HA**-**-****)及现行其他相关配套文件(若在****河南省定额中找不到相似或适用项,可执行****河南省定额中的相似或适用项);

③景观绿化工程定额选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版)E册及配套文件(不足部分借用****河南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规费、计日工、措施项目费(材料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措施费、已完工程保护费、冬雨季施工措施费不予计取)等执行豫建设【****】**、**号文;社会保障费执行豫建建【****】**号文,为不可竞争费,按规定计取;住房公积金、工伤保险为不可竞争费,按规定计取;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执行豫建设标【****】**号文,扬尘治理费执行豫建设标【****】**号文;景观绿化工程人工费价格=**×发布期市政工程人工费指数。

④人工费调整办法:人工费价格调差取实际施工期间河南省定额站发布的各期人工费指数平均值。

⑤机械费、管理费调整执行豫建标定[****]**号文件,调整办法:按实际施工期间期间发布的价格指数各期平均值。

⑥税金按国家及地方税收有关规定执行,暂按9%计取,为不可竞争费。

⑦材料调差:材料价格调差取实际施工期间平顶山市定额站发布的各期材料价格平均值。

⑧室外工程人工费指数、材料费调差取室外工程实际施工期间对应的平顶山市定额站发布的各期人工费指数、材料价格的平均值。

⑨《平顶山工程造价》中没有的参考《郑州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中对应期间、对应调差阶段的平均值,《平顶山工程造价》和《郑州市建设工程主要材料价格信息》中都没有的,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造价咨询单位负责召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考察询价为准。

⑩政策、法规、规范及标准调整影响价格变化:可调。

⑪工程承包范围内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中间及各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及备案、综合调试、试运行考核、质量保修等直至发包人取得产权证等无法用定额计取的费用,按文件或相关计(取)费标准计入造价,此类费用不参与投标优惠。

**除非建设单位或发包人发出设计变更,建安工程结算价不得超过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概算,否则超过部分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费用。

**.2 预付款

**.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 无。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2.2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

预付款担保形式:。

**.3 工程进度款

**.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约定工程进度完成总价款的**%时,具备进度款申请条件可办理进度款申请(即约****万元时具备工程款支付条件时),按月申请付款。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 按月申请付款。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以国家规定的格式为准 。

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按发包方要求 。

**.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设计进度款:方案设计完成且经发包方确认且出具文字性确认文件后,支付至设计费总额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完成并审图合格后付至已完项目设计费总额的**%;竣工验收后**天支付至已完项目设计费用的**0%;每次设计人向发包人申请支付设计费的同时提供等额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设计费由发包人直接支付给设计单位;

建安费进度款:约定工程进度完成总价款的**%时,具备进度款申请条件可办理进度款申请(即约****万元时具备工程款支付条件时),按月申请付款,每月**日前,承包人报送上月**日至本月**日已完合格工程量,经监理人、发包人十五个工作日审核完毕后,支付本次已完合格工程造价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造价的**%,工程竣工结算完成支付至全部工程造价的**%,留3%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缺陷责任期后一次性结清(不计利息)。

每期工程进度款审减额在**%以内的(含**%),视为正常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每期工程进度款审减额在**%以上的,按“(审减比率-**%)×审减额÷**”计算,审减额超出**%部分的十分之一,由承包人承担此部分费用并直接支付给第三方造价咨询公司。

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 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 支付违约金。

**.4 付款计划表

**.4.1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

**.4.2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

**.5 竣工结算

**.5.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

**.5.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6 质量保证金

**.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

(1) 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

(2) %的工程款;

(3) 其他方式:。

**.6.2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

(1) 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预留的质量保证金的比例: ,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 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预留专用合同条件第**.6.1项第(2)目约定的工程款预留比例的质量保证金;

(3) 其他预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

**.7 最终结清

**.7.1 最终结清申请单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 。

**.7.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条 违约

**.1 发包人违约

**.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3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2 承包人违约

**.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2.2 通知改正

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

**.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第**条 合同解除

**.1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1.1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 。

**.2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2.1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

第**条 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的定义

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6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第**条保险

**.1 设计和工程保险

**.1.1 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1.2 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

**.2 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

**.2.3 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

**.3 货物保险

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

**.4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5.2 保险凭证

保险单的条件:。

**.5.4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第**条 争议解决

**.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人数: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

评审机构:。

其他事项的约定:。

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

**.3.2 争议的避免

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 。

**.3.3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关于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

**.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专用合同条件附件

附件1:发包人要求

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5: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

附件6:价格指数权重表


附件1 《发包人要求》

《发包人要求》应尽可能清晰准确,对于可以进行定量评估的工作,《发包人要求》不仅应明确规定其产能、功能、用途、质量、环境、安全,并且要规定偏离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以及检验、试验、试运行的具体要求。对于承包人负责提供的有关设备和服务,对发包人人员进行培训和提供一些消耗品等,在《发包人要求》中应一并明确规定。

《发包人要求》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功能要求

(一)工程目的。

(二)工程规模。

(三)性能保证指标(性能保证表)。

(四)产能保证指标。

二、工程范围

(一)概述

(二)包括的工作

1. 永久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范围。

2. 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3. 竣工验收工作范围。

4. 技术服务工作范围。

5. 培训工作范围。

6. 保修工作范围。

(三)工作界区

(四)发包人提供的现场条件

1. 施工用电。

2. 施工用水。

3. 施工排水。

4. 施工道路。

(五)发包人提供的技术文件

除另有批准外,承包人的工作需要遵照发包人的下列技术文件:

1. 发包人需求任务书。

2. 发包人已完成的设计文件。

三、工艺安排或要求(如有)

四、时间要求

(一)开始工作时间。

(二)设计完成时间。

(三)进度计划。

(四)竣工时间。

(五)缺陷责任期。

(六)其他时间要求。

五、技术要求

(一)设计阶段和设计任务。

(二)设计标准和规范。

(三)技术标准和要求。

(四)质量标准。

(五)设计、施工和设备监造、试验(如有)。

(六)样品。

(七)发包人提供的其他条件,如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第三人提供的设计、工艺包、用于试验检验的工器具等,以及据此对承包人提出的予以配套的要求。

六、竣工试验

(一)第一阶段,如对单车试验等的要求,包括试验前准备。

(二)第二阶段,如对联动试车、投料试车等的要求,包括人员、设备、材料、燃料、电力、消耗品、工具等必要条件。

(三)第三阶段,如对性能测试及其他竣工试验的要求,包括产能指标、产品质量标准、运营指标、环保指标等。

七、竣工验收

八、竣工后试验(如有)

九、文件要求

(一)设计文件,及其相关审批、核准、备案要求。

(二)沟通计划。

(三)风险管理计划。

(四)竣工文件和工程的其他记录。

(五)操作和维修手册。

(六)其他承包人文件。

十、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一)质量。

(二)进度,包括里程碑进度计划(如果有)。

(三)支付。

(四)HSE(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

(五)沟通。

(六)变更。

十一、其他要求

(一)对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二)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

(三)对项目业主人员的操作培训。

(四)分包。

(五)设备供应商。

(六)缺陷责任期的服务要求。


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设备品种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质量等级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承包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将设计业务分包的,应由原设计分包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地址: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 话:

传真:传 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 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附件4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附件5 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设计负责人

采购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环境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6 价格指数权重表

序号

名称

变更权重B

基本价格指数F0

备注

代号

权重

代号

指数

B1

F**

B2

F**

B3

F**

B4

F**

定值部分权重A

合计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设计要求事项:

1、中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投报的设计期限完成方案完善和施工图设计,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纸数量满足工程管理需要。

2、中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工程造价应控制在发包人确定的设计限额内,由承包人按施工图设计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除非发包人另要求增加施工内容或提高建设标准,工程造价不得突破设计限额。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企业对中标单位出具的设计成果的经济性进行优化审查。

3、中标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初设成果后**天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中标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中标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4、施工图必须经招标人确认,在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并在有关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二、施工要求事项:

1、工程质量应达到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质量标准。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投标时所报的质量等级,中标人应无条件返修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2、中标人必须承担承包责任,不得转包工程;若发现中标人转包工程,即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另选施工队伍。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人应保证服从招标人的统筹调度,配合各责任主体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4、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交叉施工等造成的工期延误,中标人不可以要求发包人顺延工期。

5、中标人负责在工程建设中涉及地材选用等方面的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6、中标人在涉及本工程的订货、运输、交货和施工、安装等过程中出现合同纠纷、人身、设备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责任。

7、由中标人采购的主要材料及重要设备,购置前必须得到招标人和监理方的项目总监认可,购置的材料及重要设备在使用前须按规定检验,检验、试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并提供合格证、复试报告,其规格、标准、质量须符合设计要求并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

(项目名称) 标段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电子签章)

年 月 日


( 格式自拟)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及标段)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公司对本标段施工以经评审后最终工程结算价的 %,本标段设计以经评审后最终工程结算价的 %,工期: ,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标准。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一份,。

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二) 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人

标段名称

工期

设计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

设计投标费率

经评审后最终工程结算价的%

施工投标费率

经评审后最终工程结算价的%

项目经理

姓名: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编号:

身份证号:

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名:

证书编号: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电子签章)

年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及标段) 的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投标保证金

附:投标保证金缴纳银行的受理回执单 或保函扫描件及基本户开户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年 月日

五、 投标人相关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本表后附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的扫描件。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如有)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三)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四)施工组织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本表后附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师(员)等项目组人员证书扫描件;


(五)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社保证明、业绩合同扫描件(若有)、无在建承诺书(见附件);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技术负责人应附注册证书、社保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若有);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六)设计团队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七)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设计负责人应附注册证书、社保证明等材料的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若有);

姓名

年龄

学历

职称

职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施工建设项目无在建承诺书

(招标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项目名称及标段)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姓名)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出现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的,一经查实无条件放弃中标,并将企业和项目经理一并计入不良行为。

特此承诺

投标人:(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八)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六、服务承诺(格式自拟)


七、廉政承诺书

承诺书

本企业参与的项目投标,现作如下承诺:

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2、不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

4、不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不向招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

6、不扰乱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

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

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

年 月 日


八、施工工作方案 (自行编写)

九、设计工作方案(自行编写)


十、联合体协议书 (如是)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成员二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成员三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各自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十一、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它资料

递交时间
更多信息请访问:大招标(http://www.bigbid.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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