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E**********************Z**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暂无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2,**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简易评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福安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期 招标文件补充及修改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我司对福安市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一期的招标文件进行以下的补充及修改,内容如下: 1、 原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2.4.2 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提供......准备工作。 现更正为: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2)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接点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接点至施工现场段管道/管线、计量设备及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电费由承包人承担。 2、 原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3.7 履约担保(1)提供履......到招标人同意后; 现更正为:(1)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形式之一提交,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转入由发包人、承包人和银行共同签订的三方共管协议的指定账户;三方共管账户在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承包方设立,并经发包人、银行确认。(2)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价的**%;(3)提供履约担保的期限:担保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后水文监测期一年结束后发包人组织专家项目验收(即工程竣工验收后1年)的运行情况,其退还在专家同意通过项目验收后**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在取得到招标人同意后;(4)履约担保退还:担保期限至项目竣工验收后水文监测期一年结束后发包人组织专家项目验收(即工程竣工验收后1年)的运行情况,其退还在专家同意通过项目验收后**个工作日内,承包人在取得到招标人同意后。 3、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指《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本项目的图纸及预算详见附件一。 5、 新的《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下载相关附件或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当本补充及修改通知(一)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及修改通知(一)为准。本补充及修改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安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博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