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生态环境局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绿色发展论坛项目更正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SDGP********************6 |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合作组织国家绿色发展论坛项目 | ||||
| 3.首次公告日期: | ****-**-** **:** | ||||
| 二、更正信息: | |||||
| 1.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2.更正内容: | 原招标文件:本项目第四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如下: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号)规定,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应当占合同金额** %以上),报价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现澄清为:本项目第四包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情况及小微企业报价扣除标准:本包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有关要求详见采购公告和第三章。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 ||||
| 2.更正日期: | ****-**-** **:** |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1.采购人名称: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 地址: | 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一路**号 | ||
| 联系方式: | ****-******** | ||||
| 2.代理机构名称: | 青岛青招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3号****室 | ||
| 联系方式: | ****-******** | ||||
| 3.项目联系人: | 张斌、刘春梅 | 联系方式: | ****-******** |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