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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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6,**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JPSZDJ****[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川渝高竹新区循环经济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木院子弃土场补遗(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作出如下澄清或修改: 1、重新发布本项目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5.**元,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 ****0.** 元。 2、重新发布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3、投标截止时间延期至:****年6月7日**:**,开标时间和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做相应顺延。 注:本补遗(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二)文件不一致的内容,以本补遗(二)为准。
招标人:重庆高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5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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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