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事项: 招标 文件
更正内容 :
1、 原 招标 文件 第五章 第二节 第 一技术需求通用要求 中:
| ★ 5 | 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投标报价包含车辆的 上牌费、 车辆购置税和代采购方购买的首年保险费用(包括:1、第三方责任险(≥ 2 **万);2、车损险;3、不计免赔险;4、车船税;5、交强险;6、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座位险及乘客座位险≥ ** 万/人)。 |
现修改为 :
| ★ 5 | 1.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要求 所投产品具有国家工信部公告的,承诺投标报价包含 所投产品 的上牌费、车辆购置税和代采购方购买的首年保险费用(包括:1 ) 第三方责任险(≥**0万);2 ) 车损险;3 ) 不计免赔险;4 ) 车船税;5 ) 交强险;6 ) 车上人员责任险(驾驶员座位险及乘客座位险≥ 1 0万/人)。 2.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要求 所投产品具有国家工信部公告的,承诺投标报价包含 所投产品的 财产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0万),并为操作人员和乘坐人员提供不少于**万元/人的保险。” 备注:消防摩托车: 两轮或三轮消防摩托车 国家 工信部公告为“摩托车”,四轮消防摩托车 暂未纳入国家 工信部公告 目录。 投标人根据所投产品特征, 按上述要求分别提供书面承诺函,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2、 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