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马财磋商采购-****-**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净鲜预制菜项目 |
| 3、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4、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
| 2、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3、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 4、原采购信息内容 |
| 1.原采购文件封面的项目编号:焦工资采购G****-**6号与采购公告中的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G****-**6号不一致. 2.根据财政部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
| 变更为 |
| 1.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G****-**6号不一致,均以采购公告中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G****-**6号为准。 2.根据财政部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只需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声明函内容真实性负责,无需提供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备注部分内容。 |
| 5、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无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焦作市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 |
| 地址:焦作市马村区演马街道办事处 |
| 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国正聚源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工业路****号 |
| 联系人:高先生 |
| 联系方式:**********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
| 联系方式:**********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