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5招标文件中市场主体考核得分的相关内容执行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青岛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等4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现澄清为“**.**.5招标文件中市场主体考核得分的相关内容执行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废止《青岛市建筑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等 4 份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6.4.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总价金额与优惠率、降噪率不一致的,以优惠率、降噪率为准。”现澄清为“6.4.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总价金额与优惠率、降造率不一致的,以优惠率、降造率为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