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万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ZZDJ1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株洲市渌口区****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二标段)”的招标文件做以下修改: 将原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元;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发布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将视同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报价无效。 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总价:******2.**元;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及清单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总价为人民币壹佰柒拾玖万贰仟贰佰陆拾贰元叁角玖分(小写:¥******2.**元),清单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各投标人进行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发布的任一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清单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的,将视同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报价无效。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可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清单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招标人对最高投标限价总价或清单综合单价最高投标限价若有调整,则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公示,投标人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根据本次补充通知,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调整为:****年6月**日9时**分,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本通知正式发出后**小时内提交至招标代理人指定邮箱(****),否则视为投标人认同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招标人:株洲市渌口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润亿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株洲市渌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股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