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合理低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海鑫花园四期供配电工程修改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海鑫花园四期供配电工程”(项目编号:E******************1)招标文件内容部分做修改: 1.原招标文件“本工程不可竞争部分:暂列金额、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 规费和税金合计 ******7.**元”,现修改为“本工程不可竞争部分:暂列金额、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及其规费和税金合计******.**元”。 2.原招标文件“□不设暂估价 ?设暂估价 招标人材料暂估价******7.**元,专业工程暂估价******7.**元,均不含规费、税金”,现修改为“?不设暂估价 □设暂估价 招标人材料暂估价0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均不含规费、税金”。 3.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条,“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单)、电汇、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免交(信用报告、其他)、保险保函(保单)”修改为“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单)、电汇、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免交(信用报告、其他)、保险保函(保单)”。 原招标文件中与本修改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地方,按本修改文件执行,其他内容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特此修改,感谢各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支持,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变,敬请谅解!
****年5月**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