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乐山高新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0元。,更正为: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中标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0元。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2.****(万元),更正为:2.****(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分局
地址:高新区乐高大道6号
联系方式:****-******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乐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至乐路**1号万华国际写字楼**楼1号
联系方式:****-******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岳女士
电话:****-******6
四川乐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