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 评标办法 | 建设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十堰市张湾区移民产业园项目(EPC) 第 2次澄清 ( 标段编号 HBSY-******FJ-********1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他要求第1条修改 为: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均需提供在本单位 ****年 2- 4 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以社保机构官方网站打印的带电子章社保证明为准)(若以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各自单位来认可); 2、 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 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 程))。 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 招标文件其他不变。 湖北润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5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