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HZC****-C3-******-GXB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北海市公安机关警务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磋商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采购文件内容 | 第三章 《采购项目需求》附件 | 详见附件 |
| 2 |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 (2)经营评价结果(满分6分): | (2)经营评价结果(满分6分): |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海市公安局
地 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 **8 号
联系方式:****-******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 司
地 址:广西北海市银海区四川南路**3号嘉盛大厦裙楼一层西面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韦工
电 话: ****-******5
附件:
| 类型 | 保险项目 | 赔付条件和标准 要求 |
| 民警(含新招录民警) | 非因公意外伤害身故赔付 | 在职 人员 发生非因公意外伤害造成身故的,按 **万元 进行赔付 。 |
| 非因公意外伤害残疾赔付 | 在职 人员 发生非因公意外伤害造成身体残疾,按残疾程度分等级进行赔付,最高赔付 **万元。 | |
| 非因公意外伤害烧伤赔付 | 在职 人员 发生非因公意外伤害造成身体烧伤,按烧伤程度分等级进行赔付,最高赔付 **万元。 | |
| 非因公意外伤害医疗报销 | 在职 人员 非因公遭受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门诊以及住院费用均可按规定报销,在起付**0元后,按 **0% 进行赔付,赔付总额最高4.5万元。 | |
| 疾病身故保障 | 在职 人员 发生疾病身故的,按3万元进行赔付。 | |
| 重大疾病保险保障 | 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 规定的**种重度疾病及3种轻度疾病 之一 的 ,赔付金额3万元 。 | |
| 住院补贴 | 在职 人员 凡因 意外 或疾病住院期间,按 ** 0元 / 人/天赔偿住院津补贴,最长补贴**0天(对于既往病史,如同一病因,间隔**天后天数应重新计算) 。 | |
| 辅警 、 工勤编、事业编、临聘人员 | 意外身故 | 在职 人员 因意外发生身故(含因公牺牲),按**万元进行赔付。 |
| 意外残疾 | 在职 人员 因意外发生残疾(含因公致残)的,按照国家残疾等级进行赔付,最高赔付**万元。 | |
| 意外伤害烧伤赔付 | 在职 人员 发生意外伤害造成身体烧伤,按烧伤程度分等级进行赔付 ,最高赔付**万元。 | |
| 意外医疗赔付 | 在职 人员 因意外伤害发生造成门诊或者住院的,在起付**0元后,按照 **0% 进行赔付,最高赔付3万元。 | |
| 疾病身故保障 | 在职 人员 发生疾病身故的,按2万元进行赔付。 | |
| 重大疾病保险保障 | 初次发生《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年修订版)》 规定的**种重度疾病及3种轻度疾病 之一 的 ,赔付金额2万元 。 | |
| 住院补贴 | 在职 人员 凡因 意外 或疾病住院期间,按**0元 /人/天 赔偿住院津补贴,最长补贴**0天(对于既往病史,如同一病因,间隔**天后天数应重新计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