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WLCBZHPGF_M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公腊胡洞乡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第一号)致: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招标人现发出澄清文件(第一号)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补充及修改:一、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4(4) 商务部分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信用状况”现修改为: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1)被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上5项全部满足得**分,有1项不满足扣2分。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澄清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文件为准。招标人: 化德县公腊胡洞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 内蒙古路建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